国盾量子2023Q3亏损3718万 与中科大签订技术实施许可合同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显示,第三季度实现营收1647万元,同比下降33%;净亏损达到3718万元。
不过,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收7326万元,同比增长89%。前三季度累计亏损7913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国盾量子第三季度净亏损4466万元,前三季度累计实现净利润1.03亿元。
研发投入方面,第三季度为2808万元,前三季度累计1.02亿元,占营收比重超过139%。
国盾量子同时公告,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简称 “中科大”)就3项技术(每项技术均包括1项发明专利申请和1项技术秘密,该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归中科大和另一方共同享有)分别签订3份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入门费及销售分成。
具体如下:
1、获得“超导量子计算极低温极低噪声平台”技术成果的实施许可,该技术成果包括一项“用于量子计算的集成型调控设备”的发明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号:202310760209.7)及一项技术秘密,许可期限2年,由公司向中科大支付入门费共计10万元,并根据产品销售毛利的25%作为技术销售额进行提成;
2、获得“超导量子计算整机安装技术”技术成果的实施许可,该技术成果包括一项“一种用于调制超导量子比特跃迁频率的系统及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号:202310680483.3)及一项技术秘密,许可期限2年,由公司向中科大支付入门费共计10万元,并根据产品销售毛利的25%作为技术销售额进行提成;
3、获得“非视域单光子成像装置”的技术成果的实施许可,该技术成果包括一项“单光子激光雷达三维成像系统和三维成像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号:202310672512.1)及一项技术秘密,许可期限2年,由公司向中科大一次性支付入门费共计10万元,并根据产品销售毛利的25%作为技术销售额进行提成。
此外,公司拟与上述技术成果的另一所有权人也签署3份技术实施许可合同,许可方式、许可期限、许可费用等及其他条款与公司和中科大签署的技术实施合同一致。
公告同时指出:
1、因许可方的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目前只停留在实验室阶段,并没有进行工业生产的相关实验,因此无法保证在实际生产中技术成果的成熟、先进、可靠和适用性。许可方只提供实验室阶段的可重复性的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成果,不负责后续实际生产中的产业化技术问题,被许可方对此知悉并认可接受该技术。被许可方承担实验室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运用到工业生产中所带来的技术风险,包括实际生产中产品制作的缺陷、质量不合格及产品不能生产制作完成等所有的技术问题和风险。
2、许可方只能保证此项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在实验室阶段的可重复性和成功率,提供实验室阶段可重复性的必要的技术指导,但不承担在实际生产过程的技术风险。该项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在实验室阶段可重复、可再现,即为该项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的验收标准。
3、验收方法:许可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指导被许可方在许可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实验室内重复再现该项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被许可方能够重复再现即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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